上个礼拜 我去 台东当代 拿衣服(落在那的)之后的我在游戏厅哪的楼道里给朋友打电话 他经常过来看看 之后他就去滑旱冰了 我打完电话 快走的时候他说 叫我跳鬼步 (还在楼道那) 过了一会说用一下我的手机记个手机号 然后 拿 着我手机就跑了 跑得飞快(IPhoneX 啊 我心爱的手机就这么被抢走了)。
当晚报警台东派出所 拒绝立案 这是什么意思 光天化日之下 东西被人抢夺走了 不给我立案 派出所所谓的原因就是 见过面算认识 不能给立案 ,那是不是在大街上我看见一个漂亮姑娘我第二次看见她 就是认识她了 这什么逻辑 我真佩服现在青岛公安的 办事能力 , 派出所门口还写着人民警察为人民 我不是人民么 怎么除了是不帮我 。